1.
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建立并组织实施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,落实
质量安全管理责任,并定期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;
2.
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负责
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决策及有关文件的签发;
3.
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
产品安全评估报告、配方、生产工艺、物料供应商、
产品标签等的审核管理程序,并履行审核管理职责;
4.
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履行对化妆品注册、备案资料审核的职责(受托生产企业除外);
5.
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,履行物料放行管理和
产品放行职责;
6.
质量安全负责人是否履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职责。
资质条件:具备化妆品、化学、
化工、生物、医学、药学、食品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
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、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,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