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;
2.热爱教育事业,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
教师职业道德,对学生有耐心、爱心、责任心,富有亲和力;
3.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;
4.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;
5.具备特殊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,骨干
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。
二、岗位条件
1.年龄:35周岁及以下(1990年01月22日后出生);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、硕士学位及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(1985年01月22日后出生)。
2.学历及学位:具有本科及以上(含本科)学历、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。
3.相关资格:具有教育学(包含学前教育学、特殊教育学、教育学)专业且具有
教师资格证的
教师或从事医教结合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人员。
4.工作经验:从业人员6个月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(提供劳动合同或
其他证明)等。
三、
薪资福利每月税前薪资5000-6000左右(基本薪资2500元+奖励绩效,含五险一金)
四、报名事项
(一)报名时间
择优通知面试,招满即止,不再另行通知。
(二)报名方式
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“人才
招聘”平台投递简历,否则视为无效投递,方式如下:
电脑端:请打开以下链接详情,投递简历
https://sz.xmgxr
c.
com/#/firstpage
手机端:添加“高新
招聘”公众号,点击“岗位推荐”,进入“高新人才
招聘”,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。
联系电话:0592-5390100
咨询时间:上午8:30-12:00 14:30-17:30(工作日)
(三)注意事项
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本简章,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,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,一经核实,立即取消报名、面试或聘用资格。
五、录用及用工形式
本岗位为购买服务岗位,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,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驻至同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