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
招聘简章
因业务需要,我公司拟
招聘演艺
运营、现场服务岗22个,派驻至厦门某国企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岗位名称
化妆师 2名
二、岗位职责
1.负责按照演出工作的整体部署,完成化妆相关执行工作。
2.负责按时对演出用化妆品及用具进行盘点及使用情况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。
3.负责完成部门下达的有关化妆品和其它演出用品的维修保养工作。
4.负责化妆品等相关用品入库、出库及有关部门领用及记录。
5.负责化妆间、洗衣房和仓库的消防安全及卫生管理工作。
6.负责根据需要进行化妆相关备用件及备用材料的申购报批工作。
7.负责化妆相关固定资产调用、报废、资料统计、资产标签、清点、盘点等工作。
三、任职要求
1.大专以上学历,化妆相关专业毕业,或专业彩妆
培训机构资格证书。
2.能理解演出需求进行优化妆容,娴熟的化妆/造型工作经验;熟悉化妆品相关操作、维修和保养相关流程。
3.3年以上的演出化妆相关工作经验。
4.具备沟通能力,有一定的应变和危机处理能力。
四、
薪资福利综合月薪6000-7800元/月(含五险一金)
五、报名事项
(一)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招满即止
(二)报名方式
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“人才
招聘”平台投递简历,否则视为无效投递,方式如下:
电脑端:请打开以下链接详情,投递简历。
https://sz.xmgxr
c.
com/#/firstpage
手机端:添加“高新
招聘”公众号,点击“岗位推荐”,进入“高新人才
招聘”,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。
5390100
咨询时间:上午8:30-12:00 14:30-17:30(工作日)
(三)注意事项
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,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,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,一经核实,立即取消报名、面试或聘用资格。
六、体检
面试合格者需进行入职体检,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,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。
七、录用及用工形式
1.本岗位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,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2.岗位施行综合工时制,根据景区营业时间(预计10:00-22:00)或演出时间进行排班,月休4天。
3.工资按附件岗位薪酬范围执行,其中:门店迎宾、
导购、仓管、
收银、妆造等岗位根据门店业绩情况可额外发放奖励。
4.工作地点:厦门市湖里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