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基础电信业务,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,呼叫中心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商务代理代办服务,个人商务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广告设计、代理,网络技术服务,电影摄制服务,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互联网安全服务,互联网数据服务,互联网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