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文艺创作;软件开发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婚姻介绍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