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文艺创作;摄影扩印服务;礼仪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咨询策划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专业设计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国内贸易代理;贸易经纪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;美容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