\"1. 女,专科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35-50岁;
2. 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,能吃苦耐劳,能长期住校;
3. 有民办/公办寄宿制学校生活处楼长(段长)及以上岗位的管理经验;
4. 热爱教育工作,心态阳光、平和,不急躁,有耐心、有爱心和责任心;
5. 有一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,了解学生心理特征及教育方法;
6. 计划性和执行力好,善于分解任务和沟通协调;
7. 责任心强,工作认真仔细,具有较强表达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;
8. 能使用基础的办公设备,完成基本的计划、总结、统计、
培训工作。\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