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演出经纪;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上网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专业设计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互联网安全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市场营销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软件开发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文艺创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(需备案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