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咨询策划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摄影扩印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广告制作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办公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