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软件开发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技术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发布;平面设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