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招聘条件
(一)责任意识强,政治素养高,遵纪守法,服务和保密意识强;具有吃苦耐劳精神,能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及工作时间外的值班、加班;金华市区有固定居住所;不抽烟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1.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;
3. 有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,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,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;
4. 有吸毒、酗酒行为记录的,有传染性疾病、癫痫、精神病、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;
5.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;
6. 被开除(辞退)工作等不良记录;
7.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
其他情形的。
(三)岗位要求
1. 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熟练使用ex
cel、word等办公软件,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;有车辆调度、
数据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2. 相貌端正,耐心细致,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、学习能力和上进心。年龄25-35周岁(含)。
二、
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 报名时间: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 报名材料:应聘人员须如实、准确填写《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附以下材料:
(1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2)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(3)驾驶员岗位需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提供金华市区固定住所材料(房产证、租房合同等);
(5)有婚史的需提供结婚证等证明;
(6)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。
3. 报名方式:
现场报名。携以上要求的报名材料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30)到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政府主楼112办公室报名。咨询电话:82469410。
4. 注意事项: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和
招聘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核
由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全者将取消报名资格,资格审核通过后,由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。
(三)考试
主要
测试应聘人员文字表达及沟通交流能力等。
(四)政审。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照
招聘岗位计划1:1备1的比例确定审查对象。
(五)体检、聘用
1. 根据最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
招聘职数1:1备1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,视作自动放弃资格。
2. 体检合格的,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办理相关手续。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。
3. 考察、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,由
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,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三、工作待遇
基本工资、相关补贴、奖金、“五险一金”等按有关规定执行,试用期3个月。